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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盃外】亞洲足協公布新賽期 港足相隔10個月再上陣

【體路專訊】亞洲足協今日(5日)公布,原定3月及6月舉行的2022世界盃暨亞洲盃外圍賽第二圈賽事的新賽期,港足會在10月8日及13日,以及11月17日出戰最後3場比賽,是繼去年底的東亞足球錦標賽第一次出戰國際賽。

亞洲足協晚上公布最後4輪世盃外的新賽期,當中第7及第8輪會在10月8日及13日上演,之後兩輪則是11月12日及17日。在C組以5分排第4名的港足原本剩餘3場比賽,根據最新賽程會先在10月8日作客伊朗,5日後回到主場迎戰伊拉克,並在最後一個賽日伊客巴林。亞洲足協解釋新賽程是要配合在明年3月完成最後一圈世盃外以及第3圈亞盃外賽事,同時會繼續跟進新型肺炎的最新情況,有需要會再更新賽程。

10月13日迎戰伊拉克的一仗將是國歌法實施後,現階段首場港足主場賽事。足總主席今日出席立法會帳委會公開聆訊後接受訪問,指會考慮跟場地保安及警方等執法部門商討如何處理球迷噓國歌的情況。他又呼籲球迷不要以身試法,同時未有正面回應會否設立「黑名單」禁止部分入場,球迷組織「波台黐線佬」回應指「要不是球迷入場,足總早就完蛋了。」

伊朗去年9月於大球場2:0擊敗港足。(圖:體路資料庫)

 

另外,伊朗足協日前指國際足協來信要求修改伊朗足協章程。國際足協提出的要求包括減少該國體育部參與足協的事務,及確保德黑蘭政府不會干涉伊朗足協的運作等,並需在今日或之前回覆,否則或會禁止伊朗參與國際賽。現時暫未有消息指伊朗有否回覆國際足協,如果伊朗最終被禁賽,港足或因需受惠、收窄與巴林的差距至1分。

文:麥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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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das Original全新Pride Pack宣揚「六色彩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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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資訊】憑藉每年6月的Pride Month,adidas Originals均推出Pride Pack系列,鼓勵更多人關注和尊重LGBTQ (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Queer)團體;即使在保持社交距離的日子中,依然可以透過網絡社區上傳遞關愛與包容正能量,宣揚「Love Unites」與世界大同的生活態度;今月同步推出Summer 2020系列,以繽紛色彩的服飾和鞋款迎接熱情艷陽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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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das Originals Pride Pack 2020系列沿用標誌性「彩虹旗」作設計靈感,象徵著「生命」、「治癒」、「太陽」、「自然」、「和諧」及「靈魂」,闡述「六色彩虹宣言」精神。一系列充滿活力的服飾於經典三間注入鮮艷色彩,搭配簡約剪裁,更具休閒魅力的時尚風格。全新配色鞋款SUPERSTAR、STAN SMITH、NITE JOGGER、NMD R1、SL 7200、CARERRA LOW及ADILETTE LITE以白色為基調,於鞋舌、鞋面、中底等位置注入「彩虹旗」的漸變色彩作亮點,呼應Pride Month大同的理念,彰顯獨特個性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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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2020系列帶來多款以黑、白色為基調的短袖T恤和運動短褲,搭配彩色細節點綴。經典鞋款SUPERSTAR、STAN SMITH、CONTINENTAL 80和NIZZA分別於鞋身,後踭,中底及三葉位置加入圖案和豐富色彩,營造鮮明的視覺效果。adidas Originals與英國女裝品牌HER STUDIO LONDON聯乘服飾系列亦同步登場,必備單品包括短袖T恤、運動短褲、運動短裙等均採用草木花卉為設計元素,充滿熱帶風情,增添夏日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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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adidas Originals Pride Pack 2020與Summer 2020系列已於6月4日起陸續登陸上架。

資料來源:公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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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奧運】奧組委擬取消倒數一週年活動 副主席:明年3月判斷能否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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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Tokyo2020)

【體路專訊】全球超過660萬人確診新型肺炎,雖然近日疫情稍有緩和,但何時完全平息尚難預料,在疫情影響下,東京奧運明年能否舉辦仍存在變數。近日有消息指,東京奧組委計劃取消開幕倒數一週年的大型活動,奧組委副主席遠藤利明今日(5日)表示,明年春天將判斷已延期的東京奧運能否舉行。

去年7月24日,新型肺炎尚未爆發,當時奧組委與東京都政府舉行大型活動,倒數東京奧運一週年並揭曉奧運獎牌「真面目」,國際奧委會(IOC)主席巴赫亦有到場參與。但隨著新型肺炎全球大流行,東京奧運於今年3月24日落實延期至明年7月23日舉行,雖然疫情漸趨穩定,但至今仍未完全明朗,奧組委與東京都政府一致認為,今年7月舉辦盛大儀式迎接奧運是不合時宜。

2020東京奧運, 遠藤利明
東京奧組委副主席遠藤利明。(Photo Credit:遠藤利明Facebook)

至於東京奧運明年能否順利舉行,奧組委副主席遠藤利明認為現時討論言之尚早,他指:「明年夏季新型肺炎疫情的發展目前並不清楚,外界存在各種不同的預測。現在討論能否舉辦為時尚早,我認為到明年3月左右才能作出確實的判斷。」IOC協調委員會主席科茨早前表示,今年10月是判斷東京奧運能否舉行的重要時間,然而遠藤利明這番話也等同推翻科茨的觀點,遠藤利明補充道:「已經向IOC確認,沒有做出舉辦與否的最後判斷時限。」

東京奧組委與東京都政府正為明年東京奧組進行協調,全力確保東京奧運能夠順利舉行,雙方正研究簡化東京奧運及殘奧會舉辦方式,當中包括縮減開幕及閉幕典禮,並減少入場人數。惟IOC主席巴赫早前表示,倘若奧運明年無法舉行將不會再度延期,而是直接取消。

資料來源: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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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足總文件錯漏百出 議員批「字眼同審計報告唔同都無問題?」

【體路專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今日(5日)就審計報告中有關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資助的部分作第2次公開聆訊,委員繼續就足總管治提出多個問題。帳委會主席石禮謙及公民黨陳淑莊均不滿足總提交的文件不完善,後者批評足總高層未有發現內部文件與審計報告有差異,但卻同意審計報告的內容;前者亦指足總將問題「簡單複雜化」,需要在星期一(8日)召開第3次聆訊。

袁文川(立法會直播截圖)

 

審計報告揭發足總的審計委員會由2015年起4年均沒有開會,傳媒日前再發現時任委員會召集人是董事許國定,惟後者未有回應報道。帳委會聆訊上繼續有多名議員對審計委員會的問題提出疑問,當中民建聯何俊賢指有3年的足總年報中出現「足總的賬目經財務小組及審計委員會確認」字眼,質疑是否真確。足總總幹事袁文川再度解釋當年審計委員會的情況,指2015年足總董事會改選後重新委任委員任召集人,但15至19年均未能組成委員會。

足總去年選出部分新任董事,右二為許國定。(圖:體路資料庫)

 

陳淑莊就以足總向帳委會提交的2017至19年委員會名單質問袁文川:「名單上寫明審計委員會的『召集人』是許國定,為何審計報告上寫『有主席但無開會』是沒有問題?作為一個這麼有資歷的總幹事,很難相信他會弄錯資料。」袁文川其後被多番追問後承認疏忽:「我承認忽略了審計報告和這份文件的差異,可能對字眼不太執著。」主席貝鈞奇就指自己在董事會上多次提及,以往在足總網頁的網料誤導:「以前一直都有錯誤,許國定是召集人而不是主席,我都譴責過同事這樣是誤導別人的,承認是我們攪錯。」

陳淑莊又質疑足總指本年度審計委員會已開2次會議,但另一份足總提交、列出由2018年7月至今會議日期及議程等的文件中,審計委員會一欄完全空白。袁文川承認文件有錯漏,指委員會在去年12及今年2月各召開過一次會議。陳淑莊亦指出,民政事務局對足總的撥款中有近9成均用作支薪「相當誇張」,足總就透露行政總裁溫達倫年薪超過250萬元、主帥麥柏倫年薪介乎150萬至250萬元,機構管治總監胡子慶就收取過百萬元年薪。陳淑莊要求胡子慶出席下次聆訊。

胡子慶(有線《新聞刺針》截圖)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於開始足總部分的聆訊時特別提到,很難接受足總提交的文件中很多標示為「機密」:「如果你們說是機密也要解釋,而且無論如何都要答問題,如果我們不滿意䪨話是有權傳召你們交文件的。萬一你們覺得如此機密,我們都會考慮和決定是否能幫我們撰寫報告。」陳淑莊就形容足總回覆男足世界排名的答案「非常有啟發性」:「只表示國際足協在2006年增加成員國、改變計算方法,但沒有給予排名的答案。」體育專員楊德強就解釋,秘書處的問題是男足最高世界排名,所以足總回答1996年的90位,但同時亦補充計算方法有所不同。

去屆港超聯冠軍大埔(綠衫)及冠忠南區(紅衫)為其中兩支征戰頂級聯賽的區隊,惟大埔日前因贊助商問題棄戰今季餘下賽事,下季能否續戰港超聯亦是未知數。(圖:體路資料庫)

 

另外,審計報告亦有就地區足球資助計劃提少不少問題及建議,梁繼昌指對部分區隊過去5年均至少有1項表現目標未達標,仍繼續得到民政事務局撥款感到奇怪。體育專員楊德強解釋,未達預期的目標大多是與上季相比的聯賽名次,以及主場賽事平均人數:「但每年每組的競爭水平都有分別,而且有些區隊因區內球場問題要跨區作賽,令觀眾都要跨區打氣。如果球隊不達標的話,局方都會跟進及查詢情況。」他又指部分球隊因球場維修未能分配場次,令訓練時數與目標有些微落差,局方亦有作出勸喻,並會檢視4項表現目標。楊德強又以中西區為例,指部分地區難以覓地興建11人草地球場,惟梁繼昌明言希望局方「加把勁搵地起場」。

梁繼昌、何俊賢及謝偉俊分別都提及18支區隊在得到撥款時沒有競爭,民政局回應指機制一向均由區議會與區隊合作,同時部分區隊已成立多年並有一定基礎,「太多球隊變動都有機會影響區隊對社區凝聚力。」石禮謙其後指出,區議會經過去年11選舉後與官員合作明顯有分歧,擔心影響地區運動發展。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指,會繼續與區議會做好普及運動工作:「我們都不希望運動中談太多政治,也看到18支區隊發揮重要的凝聚力,未來都希望與議會及地區更多合作。」

文:麥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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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三讀通過將成新法例 大律師料某程度減球迷噓國歌

【體路專訊】立法會今日(4日)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並在下周五(12日)刊憲後正式生效。政府在這條法例草案的立法理據中提及,違反法例的個案可能涉及在足球比賽中噓國歌的「身份不明確的肇事者」,換言之當局立法的原意亦包括針對球迷噓國歌的行為。然而,若球迷在球賽前奏國歌時採取不同方式表達訴求,又是否一定會墮進法網?《體路》找來大律師黃宇逸及法政匯思成員、同為大律師的黃海榕就各種情況,根據草案內容稍作分析。

圖:體路資料庫

 

根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國歌條例草案》,違反此條例的罪行可分為兩大類,其一是「不當使用國歌」,其二是「侮辱行為」,當中球迷在奏國歌時的行為最有機會觸犯「侮辱行為」罪行。「侮辱行為」的罪行包含多種行為,包括「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a)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b)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及「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等。草案第6(8)條就列明,「侮辱」是指「損害國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的尊嚴」。任何人如犯「侮辱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圖:體路資料庫)

噓國歌或舉「BOO」字標語

黃宇逸認為噓國歌及舉「BOO」字標語基本上均會觸犯法例,因為發出噓聲已合符「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使是舉『BOO』字亦只是換個方式去表達,除非你舉出特別原因,例如說你的家鄉噓是等如歡呼,解釋又被接納,否則基本上一定會觸犯。」

黃海榕就指,國歌法第4條有訂明奏唱國歌的禮儀:「雖然這條或許只是指引性條文,但檢控時亦有可能會將其考慮在內,所以噓和舉『BOO』都有可能觸犯此法例。」

圖:體路資料庫

舉政治標語或旗幟

兩名大狀對這類行為意見不一,當中黃宇逸認為舉標語或旗幟未必構成侮辱,但或會違反第4條的奏唱國歌禮儀:「第4條的條文未有列出後果,所以似乎即使違反此條都沒有民事或刑事後果,政治意義比法律意義大。」

黃海榕就認為部分標語的爭辯空間較大:「若球迷舉的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純粹表達政治訴求的標語,而非針對國歌尊嚴的話,就會有多點爭拗空間,但其實仍有一定風險。」至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標語,她認為更敏感,亦有機會被當局認為是港獨,所以有機會犯法。

圖:體路資料庫

背向球場及國旗

即使球迷只背向球場而沒有發出噓聲或做手勢,兩名大狀均認為有機會構成「侮辱」。黃海榕認為風險雖小,但並非完全沒有:「因為法例列明要舉止莊重,如果你背向球場是有意思要表達的話,執法人員都可能會拘捕你,但在法庭上爭拗是否真的令尊嚴受貶損的空間就較大。」

黃宇逸則同樣認為,雖然有機會因而被捕,但能否定罪則屬疑問:「因為侮辱的定義太闊,它的『尊嚴』都可以很脆弱,所以執法及檢控均有機會認為是侮辱,但當然法庭會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就是另一回事。」

 

美式足球員Colin Kaepernick(中)2016年在NFL賽前奏美國國歌時單膝下脆,以抗議警察欺壓黑人和種族歧視。近日美國的「Black lives matter」示威中亦有示威者及警察以同樣方式悼念被警察跪頸致死的黑人George Floyd。(網上圖片)

單膝下跪

美國有運動員曾以單膝跪國歌的方式抗議,若有球迷甚至運動員在香港以同樣方式表達意見,黃宇逸認為仍有機會觸犯國歌法,原因同樣是「侮辱」的定義過闊及不確定,「所以可能真的是『留返同個官講』。」黃海榕就認為存在灰色地帶,因為即使是要表達訴求,但並非如同舉中指等其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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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兩名大狀均指,國歌法某程度上限制言論自由,甚至有機會受到司法覆核挑戰。黃海榕指,基本法第27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均保障港人有言論及表達自由:「但國歌法的條文寫得很闊,而且不單不容許做某些行為,甚至會要求你做某些行為,我認為有機會抵觸這些條例。」

黃宇逸就表示,雖然當局立法原意是希望堵截有人以噓國歌等方式表達對政權的不滿,但仍有可能被人從憲法角度挑戰:「 一來『侮辱』的定義太不確定,有可能違反任何侵犯人權的法律條文都要有法律確定性的憲法原則;二來亦可指條例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論自由。」不過黃海榕亦指出,司法覆核需時不短,法庭也可以採用補救解釋方式令條例可用合憲方式解讀;黃宇逸就以1999年吳恭劭燒國旗案為例,指當時吳恭劭終審判決敗訴,要挑戰國歌法的勝算亦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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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禁蒙面法為例 立法或減少噓國歌行為

至於立法後會否成功減少噓國歌等行為,黃海榕認為會有一定影響,因為市民擔心觸犯定義頗闊的刑事罪並不出奇:「但我相信仍然會有人覺得自己有機會無罪,或不甘心受制於這條法例而繼續用這些方式表達意見。」有份代表梁國雄及岑敖暉就《禁蒙面法》申請緊急臨時禁制令的黃宇逸就以該案為例,認為訂立國歌法在現時社會環境有機會是火上加油:「我們當時在聆訊更曾說是『用火水救火』,但當然若從後果論來看,禁蒙面法以高壓行為打壓是達到預期目的。我相信國歌法某程度上都會達到類似效果,因為一般市民未必覺得值得因這樣宣洩而犯法。」

他又特別指出,國歌法與禁蒙面法一樣,比其餘經簡易程序審訊罪行的檢控時限較長,國歌法的檢控期限為警方發現或知悉有關罪行的日期起計1年,或干犯罪行的日期起計2年。

圖:體路資料庫

 

球迷噓國歌的情況最早發生在2015年,其後每逢港足主場賽事奏國歌時,幾乎均有球迷報以噓聲或舉「交叉」手勢。有傳媒早前曾統計,過去3年至少有13場港足賽事中有球迷噓國歌。國際足協過往多次就噓國歌情況處罰足總,後者累計被罰至少48萬港元。

圖、文:麥景智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國歌法】三讀通過將成新法例 大律師料某程度減球迷噓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