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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大馬禁賽李梓嘉兩年 仍可以自由人身分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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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訊】馬來西亞羽毛球協會會長諾薩(Mohamad Norza Zakaria)周三(19日)證實世界排名第7的大馬「一哥」李梓嘉已經選擇辭職退出國家隊一事,經過兩日後再有新發展,本來明言「正全力進行挽留」的大馬羽協,在最後遊說工作不果後決定使出「絕招」,對李梓嘉實施禁賽兩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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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嘉在大馬羽協作出決定後,把個人Facebook頭像換成全黑圖片(Photo Credit:Lee Zii Jia Facebook截圖)

根據報道,李梓嘉有感於自去年3月奪得全英賽冠軍後,成績上一直無甚突破,遂決定離開大馬羽協尋求轉變,希望成為「自由人」「單飛」發展的身分,有助帶來改變,衝擊更高的世界排名。 不過,大馬羽總未能接受旗下球員提出如此要求,周五(21日)決定拒絕李梓嘉辭職以轉當自由人的申請,並對現年23歲的李梓嘉實施禁賽兩年的處罰,有關處分於今年1月18日開始生效。換句話說,禁賽令要到2024年1月17日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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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體路資料庫)

大馬羽協在周五的聲明中表示,決定在未來兩年不會替李梓嘉在任何國際賽事中報名。Twitter帳戶《Badminton Talk》指出,類似的處分在去年10月31日亦向另一名馬來西亞羽毛球手吳堇溦作出,這位現年21歲的青年奧運會金牌得主在本月初決定加盟大馬的職業球隊KLRC,亦不願意低頭重返國家隊。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海峽時報》周四(20日)「預告」李梓嘉會在今日收到處分的報道中,引述接近大馬羽協的不具名消息人士稱:「一切還未決定,但李梓嘉面臨停賽兩年的處分。果真如此的話,我相信他的職業生涯已經完蛋了。」

(圖:體路資料庫)

不過,即使大馬羽協向李梓嘉下達兩年的禁賽令,這位球手其實依舊可以自由人的身分出賽,他更可繼續以個人選擇代表馬來西亞出賽。按照世界羽聯(BWF)的規則,只要李梓嘉先移居另一個國家,並留在當地訓練一段長時間,當地羽協就可以替他報名參賽。舉例說,如果李梓嘉把訓練基地遷移至杜拜,並在杜拜逗留一段時間,阿聯酋羽協是可以協助他報名參加國際賽事,他也不需要更改國籍,仍舊可代表馬來西亞。

這是因為BWF的規則是容許一名球員這樣做,前提是該名球員在遷移訓練基地後,不會馬上就可以出賽。舊有BWF規則闡明一名運動員只需在海外逗留3個月,便可向該國羽協提出申請參賽。然而,根據新的規則,該期限已從3個月延長至12個月。馬來西亞《The Star》引述一名來自BWF的消息人士報道,規則的設定是要讓羽毛球得以繼續向前發展:「若要讓羽毛球成長,世界羽聯必須抱著開放的態度。一些球員在國家規則下受到壓制,一些球員在訓練設施欠佳的情況下訓練;有些國家沒有可以將球員帶到另一個層次的訓練基地,通過轉移至另一個基地,他們可以繼續成長。」

資料來源:綜合外媒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羽毛球】大馬禁賽李梓嘉兩年 仍可以自由人身分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