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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全運|隊際項目甄選準則更新 僅要求參與亞運毋須取前8名:從善如流

【體路專訊】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昨日(1日)踏入最後100日倒數,政府今日(2日)在將軍澳香港單車館舉行倒數活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陳詠雯活動後證實,已與各體育總會商討改善隊際項目的甄選準則,通過更新為「參與過杭州亞運或巴黎奧運」即可獲優先甄選,惟最終出隊數目仍要視乎各總會安排及按大會要求的時間報名。

本網早前報道籃球足球港隊分別只派隊參加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的3個及1個小項,相關總會同稱派隊是根據相關部門準則而定,準則其中一項條件為「曾參加巴黎奧運,或在杭州亞運取得總排名前8名」。康文署及後稱會與相關體育總會「保持聯絡及研究優化準則,務求在考慮競賽水平和參賽機會下,取得適當平衡。」

康文署署長陳詠雯

踏入粵港會全運倒數最後99日,負責港隊代表團籌委會的康文署署長陳詠雯今日出席倒數活動後首度回應。她證實已經與總會商討,形容事件已「完全處理好,無後續」,透露隊際項目的甄選準則已經更新並獲總會通過:「現時只要參與過杭州亞運或巴黎奧運就可以,不需要再取得前8名。總會都非常滿意,現在就按國家安排的時間報名。」陳詠雯解釋當局希望有高水準運動員參與國家賽事,惟總會有意見反映下決定從善如流。

不過部分球類項目在亞運的分齡組別與全運不相同,被問到這些分齡組別的隊伍是否同樣合資格參賽時,陳詠雯則指要視乎各總會安排,但確認並無限制各項的出隊數目。

特首李家超為有份參與並完成全運全民百萬公里活動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歡呼。 

圖、文:麥景智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粵港澳全運|隊際項目甄選準則更新 僅要求參與亞運毋須取前8名:從善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