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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欄】康文署健身室器械太殘舊?

【體路專欄】早前有報章深入調查了解康文署健身室設備是否過份殘舊,當中亦有訪問筆者回應。

筆者認為,市民將康文署的設施與商業健身室對比的話,是有點不公平。商業健身室的會員月費一段由500元至1,200不等,而一對一教練收費每堂大約600元至1,500元一堂,相對康文署的平民收費較高,自然設施及服務會比較齊全或較針對性;而服務針對普羅大眾的康文署健身室,月票費用僅收180元,若有市民真的做到天天做GYM的話,每天只需6元;所以很難將公營跟私人健身室比較。

對於有康文署用家投訴康文署擺放太多器械,相對有壓迫性,根據美國MCSM標準,器械之間相隔是2M,但在寸金尺土的香港是不易執行的。

一般器材,例如跑步機或其他帶氧運動器材,在康文署這樣高使用率下,建議更換器材年期最多為期5年,所以無論是商業機構還是政府部門,營運一間健身室時,需要定立更換器材年期。

被問到康文署健身室設計需要與時俱進時,筆者作為推動「運動產業化」的其中一人,當然希望大部份健身室設計需要與時俱進。例如管理者應該根據現時使用者運動習慣,將區域有系統地分為有Cardio、Single Station、Free Weight Area、Stretching Area or Body Weight Training Area,而且近幾年消費者對自己身體要求更高,除了要練成馬甲線外,他們期望外型更好外,也希望訓練能令他們變得更靈活,而非過份「大隻」而導致行動不變。

不過,由於在政府框架下多年運作以來,使用不同廠商器材同時,在以「價低者得」的原則下,得不到原廠專業保養的支援,會有潛在危險。而康文署始終是政府旗下的部門,不可像商業機構靈活處理也可理解。據了解,每當有器械出現問題的時候,康文署普遍先偏向「小修小補」,真的要換機的話,會換回同類器材,所以即使換了「新機」,大家才會有型號落後的感覺。

文:邱益忠
(AASFP運動公關|NBA專欄作家|創業顧問|運動經理人)

此篇文章由「體路 Sportsroad」最初發表於「【體路專欄】康文署健身室器械太殘舊?